选了叶安和这样一个丧妻无子的青年低阶官员为夫,女儿出嫁时又几乎倾家陪送,可惜命不好,没几年赶上发洪水——也就是让叶安和殉职的那场浩劫,河内险情如此,邻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是两县情形却又有不同,河内的知县叶安和是忙着抗洪,甚而殉职;邻县的知县呢,却是忙着勾结城外山匪,把山匪假充作灾民放进城来,放任他们抢劫大户。 曾家老夫妻就命丧于这场动乱中,其实据知县后来口供,他倒是有约束过山匪不许动曾家,怎奈人抢红了眼,哪里还有理智?见到屋舍好些的进去就一通抢,反抗的随手就砍死,哪管姓张姓曾。 当时叶安和刚刚殉职,这知县听闻大大松了口气,忙随便逮了几个人,当成首脑就准备结案。但曾氏女就在邻县,距离这么近,好多人家都是熟识的,撒了人手去一打听,就把其中的疑点打听出来了。 曾氏没有声张,她强忍悲痛,写信往京城珠华的夫家处去求救,因苏父在京城为官,这是她仅知的能上达天听为己伸冤的途径了。 苏父接了信见好友家发生如此惨事,当即写了折子奏报,虽事发点远在河南,但他正任御史,本就有风闻奏事权,而河南境内遍发洪水,也是皇帝的关注点之一,听闻竟有此事,圣怒非常,下特旨令当地按察使冒着受灾风险前往查探,真相很快大白,因情节极度恶劣,勾结山匪的知县被全家处斩,似乎举家只留下一个未成年孤女,不知流落去了何方。 朝廷随后又下了旨意嘉奖叶安和,包括赏赠曾氏诰命等,冤情得雪,大仇已报,这不算是最坏的结局,告慰亡人之后,应当可以努力往前看了。 然而曾氏接连丧夫丧父丧母,哀毁已极,明知爱子幼小,不能留他一人生活,也实在是无法再撑下去了。 重病多日,她自知不起,用最后一点精力给一双儿女把剩下的家产分了分。 分得很简单。 一人一半。 是的,居然是这个比例。 珠华听到的时候如何能不傻? 哪怕珠华同明光一样,是她的亲生女儿,这个分法都算非常少见了,何况珠华还不是,她只是前头人留下的拖油瓶——原配嫡长大小姐这个名号听起来很威风,可得亲娘在才算数,对后娘来说,没这么花头,事实非常单纯,她就是个拖油瓶。 对于在后妈手里长起来的珠华来说,她再清楚这点没有了,并且这都不分什么古今中外。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是:叶家本身是没有多少家产的,珠华分得的这一份,绝大部分其实来自于曾氏的嫁妆。 这就更不可思议了。 后娘做到曾氏这样,简直打个满分都嫌少。 当然她有她的理由,红樱话里也提过:“太太很感激苏家老爷,他那么快就说动圣上派了钦差过来,他要是不帮忙,或者不上心,拖个一阵子,让那杀才有机会处理了证据,说不准曾老太爷就要沉冤了……” 苏父及时帮了忙,而那是珠华的夫家,所以曾氏爱屋及乌,将这份恩情还在了珠华身上。 以为事情到此为止? 不。 属于珠华的那部分家产,没有一并运到张家,而是作为嫁妆,北上直接提前送去了苏家。 简直神来之笔! 叶曾两家都已无人,一双儿女唯一能投靠的地方只剩下了张家,珠华还好说,总是人家亲生的外甥女,叶明光却只是名义上的外甥,他事实上跟张家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血缘关系,这么个毫无自保之力的小肉团子抱过去,如何能保证他会被善待? 没有时间细细筹谋的情况下,只有砸钱。 所以曾氏给了相当于家产十分之一的抚养费,同时还给了珠华丰厚到不能再丰厚的嫁妆,务必让张家平和地接待叶明光,好好养育他长大。 这是慈母心。 而从出身商家的利益角度论,把家产一分为二,分隔两地,假如苏张两家任何一家出问题,或是天灾,或是*,总还有另一家可以依靠,姐弟俩的家财可以互为守助——两家都靠不住的可能性也有,但很小,在曾氏来说,她已经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这个风险。 说穿了简单,就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已,听过这句话的人很多,但真的面临此境,能舍下家财做到这一步的m.Lz19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