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好奇怪,卫乐摸不着头脑。任他想破头,也不知道学政夫妇对他的喜爱与他们没有孩子有关。虽然卫乐一直没有见过他们提自己的孩子,但考虑到古代为官不方便带着孩子到处跑,一般来说都会把孩子留在父母身边,让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 毕竟到处跑,实在不太适合孩子们的学习,要知道好的先生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学政夫人把卫乐交给学政,她则去亲自带着丫头婆子给卫乐准备客房,被子什么的全是新的,因为他们夫妻是住在县衙附近,房子不是特别大,只有两近。卫乐就住在前院的客房中。客房有炕,学政夫人让人把炕烧起来,不然晚上睡觉会很冷。 “如此说来,你暂时没有秋闱的打算。” 不知怎么的学政和卫乐就聊天了秋闱的事,卫乐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嗯,感觉自己还有很多不足,而且我也没有进朝为官的雄心,山间田野却别有一番乐趣。” 卫乐点头,也许等到觉得自己水平达到时,他会去参加秋闱,但会试他是绝对不会参加的,他不想招惹侯府的眼。 而且他本人也不是什么做官的料子,还不如做个乡村土地主,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那就比什么都好。 “嗯,我认识的人当中,也有不少人和你一样,不喜欢在朝为官,但也是一方大儒。既然你不喜欢做官,那就努力做一名隐士吧!所以你不能放下学问,要知道学海无涯,不进则退。”在庆朝,隐士其实十分受欢迎的。在世人的眼中,有大学问的人才算得上是隐士。 所以隐士在大庆朝是很有前途的,虽然不能像为官为宰好样手握权执,却很受人尊敬,地位和名气通通都有。没有权势没关系,有了地位和名气,权势想动他也得考虑清楚。 古代文人的地位很高,就连皇帝都对隐士礼遇,更不要说其他的人了。而卫乐一开始并不清楚这点,只是认为以自己的本事不太适合当官,所以选择隐于田野做个地主。 后来看的书多了,才知道原来这世间还有一类人超脱于朝堂更受人尊敬,那便是——隐士。本来他还在犹豫,见学政不但没有因为他不想参加会试入朝为官而生气,反而很欣赏他隐于田野的行为。 听到学政要自己成为一名隐士,卫乐一直悬浮不定的心终于下定了决心。隐士什么的,听起来真是不错,那他就努力一点,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隐士吧! “多谢大人点醒学生,请受学生一拜。” 卫乐站直来,直接以大礼拜谢。 “嗯,孺子可教也。” 初一见面,学政就瞧出了卫乐心中存有迷茫,仿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努力。虽然他的学问很不错,却更让人感觉可惜。于是学政便出言点醒他,只要不是驴子,卫乐总能从迷茫中走出来。 第13章 “大人之恩,学生永生不忘。”卫乐来到古代后,一直没有生活目标,可以说算得上是漫无目的,有一天过一天。但是今天学政的一席话,让他有了目标,并且希望朝着这个目标为之努力。 学政点头,他喜欢这种有学问却不骄傲的人。说实话,要不是亲眼所见,他真的很怀疑一个十几岁便考上秀才的少年居然一点也不以为傲,反而还很谦虚,言行举止让人颇生好感。只要是眼睛没有瞎的人,都不会对这样的人生出一丝厌恶。 挥手让侍候自己的丫环出去,卫乐实在不习惯被人侍候,毕竟他不是原主,不是从小被人侍候习惯了的侯府公子。 洗脸漱口,一切都自己动手,即便现在生活不错,他也不想做一个二等残废,什么事都要人侍候。 除去外衣斗篷,卫乐这才躺进暖暖的被窝之中。 “狼皮?看来我们还是小看这孩子了。” 学政夫人抚摸着光滑的狼皮,这皮子硝的很好是上等皮子,用来做斗篷或是大氅都很好。 “嗯,回头替我做件大氅吧!” 正好过年的时候穿,家里的针线都有专门的人来做,这大氅当然也不例外。要是拿去外面做过年不一定能穿上,自己家做就不同了,日夜赶工过年前总能赶出来。 “好好好,瞧你得意的。” 不就是学生送的皮子嘛,看他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那是,我很看好他,要是我们也有孩子的话……” 学政一脸落寞,他最遗憾的就是没能和夫人有一个孩子,但是让他去找别的女人生,他也不愿意。m.Lz19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