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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也给房间里增加了一点人气。与隔壁邻居相比,这房间才更像是住人的,处处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闵琛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问道:“下个月……港城有个音乐节?”

    戚暮笑着点头,说:“嗯,是有一场比较盛大的音乐节了,听说纽约爱乐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都会去,还有像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大师也都会到场。”

    听到这,闵琛忽然挑起一眉,起了些兴趣来:“纽爱也去?”

    “嗯,这几天宣传已经做起来了,我记得纽爱好像是在第二周开始的时候会进行一场演出的。”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敲打着,他抬眸思索了会儿,道:“这音乐节一共只持续两周,所以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地方,所以才会订下今晚的飞机。”

    安静的房间里,是两人交谈的声音在不断地响起。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这么好说话,一点架子都没有,和他交谈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一般,永远都让你不会缺少话题。

    等到说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似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戚暮便也立即站起身送他离开。但是当闵琛刚刚走到餐桌旁时,他的步子陡然一顿,看向了那桌上被碗盘倒扣住的几盘菜。

    俊美优雅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一丝表情,闵琛转首看向戚暮,问道:“这是你亲手烧的菜吗?”

    戚暮闻言往桌上看了一眼,然后笑着转首看向闵琛,道:“是我烧……额……”

    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要不……在我家吃顿饭?”

    “好。”

    答应得快速迅捷,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

    戚暮:“……”

    一直等到这位大神“吃饱喝足”、满意离开后,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

    “闵琛害怕虫子,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

    “闵琛居然蹭吃蹭喝”。

    这种话,就算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

    嗯……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

    想了想,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

    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等到要上飞机前,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

    【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咱们就不多说了。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多伦萨先生?哈哈,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哦我的上帝,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我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

    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

    【和闵神一起吃饭啊……这也太爽了吧?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我肯定要提前一周……不!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哈哈!】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他怎么记得……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果然,想象害死人啊。

    谁能想到,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气势磅礴的男人,居然会怕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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