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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节


但相对更加直接,没有了以前那种犹如蜘蛛网一样严谨和细致的谋划。

    如果希尔等人只是以击杀他为目标,那么现在这个秦伦的主人格比以前那个好对付多了!

    “取走人体内脏的行为,在普通人眼里显得暴虐而残忍,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在凶手深层次的意识当中,并不能带来病态的快乐。因为施虐过程太麻烦,受害者死得太快,同时有太多可以代替的手段。”

    秦伦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何况只为了施虐的话,卡门的尸体又显得太完整了。因此,可以大致上可以判断出凶手在施虐时的心理,他完全漠视了受害人的反应,取走其内脏就好像在路边的快餐车买了一份热狗……”

    卡门的尸体被发现时,不仅胸口被破开了一个大洞,而且还被干净利落得斩首。凶手没有从受害者的痛苦中享受乐趣,否则就不用介错。

    这样一来就说明凶手只是单纯地需要,它需要卡门失去的那部分内脏,那才是它真正的目标。于是问题就来了,凶手需要人类的内脏做什么呢?如果它是这个小镇里的人,它有没有在小镇当中杀过人?

    换个人来思考这些问题,肯定会头疼欲裂,可思考的人变成了另外的杀人魔,那就毫无难度了!

    在秦伦认知当中,凶手取走受害者的内脏一般不会脱离三种目的,第一种是食用,第二种是当纪念品,最后一种是仪式。

    第一种可能很快就被排除,食人这种行为很容易形成习惯,作案次数也会相当频繁。一旦凶手有这种恶习,面前这个小镇便是首当其冲的狩猎场,小镇不会再有这种平静的气氛。

    第二种目的的作案频率不会那么高,加上移民小镇的流动人口,说不定不会惊动大多数普通人。

    可是秦伦还是排除了这个可能,人类的内脏很难保存,需要大量防腐剂或者冰块。以眼前这个小镇所在的历史年代和季节,无论使用哪种手段都很容易受人怀疑。充当纪念品的话,似乎用受害者的骨骼和随身物品更好。

    这样一排除,他感觉凶手取走受害者内脏的目的,应该是想要进行某种仪式。类似血祭的邪教仪式不会频率太高,内脏也不用保存太久,最符合目前的情况。

    “以进行某种古怪仪式为前提,凶手显然不会满足于那一点点不到两千克的人体内脏,他肯定还会继续作案……”秦伦眼中闪过一道冷光,“另外,在仪式进行之前,他还需要一个隐蔽而宽敞的私人场所,甚至包括几个同犯?!”

    秦伦想到这里,只是一皱眉便站起身朝小镇走去。以他获得的情报,推测到这里已经是极限,想得到更多细节就必须进镇。

    因此,他改主意了!他对那个杀死卡门的凶手或者说神秘力量很有兴趣,即便为此遭遇希尔或者唐纳德团队也在所不惜。

    第二十七章 威尔逊爵士

    或许这几天下过雨,小镇的道路有些泥泞。泥路两旁时不时能看见家畜的兽圈,味道很重。秦伦拉低从旅人那里抢来的小毡帽,稍稍遮挡住面容,弯腰挎着一个小包囊朝镇内走去。

    蒙特镇跟这个时代北美大陆所有的移民城镇一样,建设才刚刚起步,城市规划显得工整而简洁。这里暂时还是一个以农业和畜牧为主的农业城镇,除了种植园的黑奴之外,其他白人镇民大多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牲口。

    小镇地广人稀,每户人家除了住人的主建筑,大多还有草料库,牲口栏和工具屋。特别是草料库,几乎比粮仓还要重要。没有粮仓,人不一定饿死,没有自己的草料库,别人是不会拿草料帮你养大牲口的。

    秦伦一边走,一边留意观察。他发现小镇只有一条大路,泥路的尽头是一座教堂和一个小广场。

    与其他建筑相比,这座教堂算是最宏伟的了,三层哥特式结构,顶上是钟楼。小广场周围则有好几口水井,一群膀大腰圆的村姑在水井旁聚集成几个小圈子,叽叽喳喳说得热闹。

    秦伦走到这里,已经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他脚步一顿,拐进泥路左侧一家招牌上雕刻着橡木桶的酒馆。

    大概因为现在的时间还算早,酒馆里没有很多人,吧台后面的调酒师正拿着一m.LZ19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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