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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杀了三头野猪,三头野獐子,还有一些野鸡野兔。

    当天回来,都聚在苏月禾家分野猪、獐子和其他猎物。

    先在苏月禾家做了一顿大餐,野味肉香浓郁,大家吃的喊叫一个酣畅淋漓。

    晚餐过后,才各自提着分好的肉回家。

    当然,最重要的收获就是,苏月禾揣回来的那棵人参王。

    这棵人参她都没告诉爷爷,直接跟萝卜放在一起晒,等晒得差不多了,她才跟其他的山参放一起,拿到屋顶上去。

    彻底晒干之后,借了爷爷的药秤秤了一下,239g!

    最近过年闲着没事的时候,她就躺在床上,闭眼在脑海里翻阅原书。

    原书后期,也就是三十年后,男女主去港城旅游,看到一则新闻,港城拍卖会上,一根两百多克的千年人参王,最终拍卖成交价是——两亿!

    没错,两亿。

    两亿是什么概念?就算以后的钱没那么值钱了,那换成金子也是分分钟砸死人的存在。

    而且她还有两根,虽然小的那根只有一百八十克,但那也是七品叶千年人参,肯定也价值不菲。

    她决定了,还奋斗什么,抱着她这两棵人参,足够了。

    当然,第二天一早,她就又忘记自己的决定,早早起床跟着老妈盘完鸡舍,盘猪圈了。

    *

    过年总是快乐的,特别是新婚蜜月期间的年。

    除了腻歪,抽空不是打猎,就是捞鱼。

    清闲的时候,小两口或听听广播,或拿着相机往山上风景好的地方走。

    边走,梁正烽边给她拍照,有的时候憨豆也会跟来,有的时候憨豆不来,幺妹也要来当个小尾巴。

    苏月禾还教幺妹拍照,幺妹不负众望,给爱臭美的夫妻两个拍了好多组合影,也不知道拍的效果怎样。

    家里几乎每天都有亲戚来,而梁正烽苏月禾也跟着庄顺兰去了靖湾外婆家走亲戚。

    苏运昌过了初五就回县城上班了,梁正烽的假期长,他们是计划初九先去部队报道,分房子,适应新生活。

    最后那几天,梁正烽在屋旁的墩子上,给家里劈了一柴草间的柴。

    对于这个新女婿,庄顺兰那是一百个满意。

    逮到机会就不忘跟人炫耀,除了有本事,还孝顺,还爱干活,会体贴人。

    村里人是羡慕不已,听说年后苏月禾还要随军,可以解决户口和工作问题的时候,那更别提有多眼红了。

    苏运昌在外几十年都没把庄顺兰弄到城里去,新女婿一进门就把苏月禾带出去了。

    真是有人羡慕,有人恨啊!

    “庄顺兰是熬出来了,安逸日子在后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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