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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眼看着午休时间马上就到了,沈千恩挎着小篮子准备下山,当即有村民将背后的竹筐往下一放,拦住了沈千恩的去路。

    “怎么了,有什么事吗?”沈千恩看着眼前几个堵住自己去路,不怀好意的村姑,疑惑地道。

    “你不能走。”为首的是一个叫李翠苗的小姑娘,她今年十九岁,比沈千恩要大上四岁,已经上了镇里的高中学习,是福水村目前文化水平最高的人。

    李翠苗道:“别人一早晨摘了一箩筐,只有你,摘了不到十个。”

    李翠苗话音落下,另外几个小姑娘也纷纷附和道:“就是就是,一早晨都不知道干嘛去了,摘了这么久,才摘了这么几个,我九十岁的奶奶摘得都比她多!”

    “我们六点就来了,她七点才到,比我们晚了好久!”

    “肯定在家梳妆打扮了,有空戴帽子穿裙子,没空过来摘果子。”

    “这样偷懒,她也好意思。”

    “太过分了。”

    “不害臊。”

    沈千恩听着眼前一对村姑七嘴八舌地讨伐自己,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死后直接重生到了十五岁,中间没有任何过度,对于沈千恩而言,她早就已经不是上一世那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而是已经完全适应豪门生活的大小姐了。

    要是以前,这么一群又脏又土的村姑,别说站在她面前了,连被她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她在白家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这种摘水果的活动,她一开始压根就不肯来。

    太阳那么大,大早晨地开始摘果子,除了吃饭之外,别的时间都站在太阳底下暴晒,一直到太阳下山才能收工。

    被这样晒一天,别说被晒黑了,皮估计都得晒脱一层,不知道养多久才能养回来。

    这样的采摘,要持续好几天,而最终分到手里的钱,平均一户人家不到五块钱……

    她上一世随便买一包卫生巾都不止花五块钱,现在在福水村,辛辛苦苦劳作好几天,就赚个五块钱,她疯了才要听村民的指挥。

    要不是沈勇天天在家里念叨着要把她卖掉,沈千恩在家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她根本就不会来。

    现在即使来了,她也不可能和眼前这群村姑一样,那样粗鲁地干活。

    看看她们的样子吧。

    头发像大妈一样扎成低马尾挂在脖子后面,穿着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破衣服,又黑又灰,甚至还有补丁。

    裤子肥肥大大的,显得人五五分,腿又短又粗。

    更不用说底下的红色雨鞋,不仅穿着显老土,而且这种橡胶做的鞋子,穿在脚上闷个一天,那脚臭味光想想就快吐了……

    再看她们因为专注干活,没有防晒导致被暴晒后的皮肤,从脸到脖子,到双手,都被晒得通红。

    现在还只是泛红而已,过几天就会变成黑色,然后脱皮。

    新长出来的肉和原本的肉形成鲜明的对比,看起来跟奶牛似的。

    更可怕的是,这样过度地暴晒,会导致皮肤老化,没个几年时间,现在还十几岁的小姑娘,看起来就和四五十岁的大妈一样了……

    一想到这群人最终的模样,沈千恩看向她们的目光中,甚至带着几分怜悯。

    这群人,一辈子都活在这贫困的山区中,没有见识过外面的世界,也不知道外头的女人过的是怎样贵妇一般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群人甚至应该要感谢她。

    整个福水村都是农民,只有她真正出去过,不仅在大城市里生活着,而且住的还M.lz19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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