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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89)


    谢谢七哥!

    灯火掩映下,谭昭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打开看看?他最后,可还附了一道阵法上去,如果遇上超负荷的杀招,就会自动防御。

    不过他现在灵力一般,这阵法是一次性的。

    祝英齐立刻点了点头,拉开系着的绳子,一柄看着挺普通的枪立于人前,只是枪头锐利,颇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

    考虑到你去从军,这枪身做得其貌不扬些,你要不喜欢,可以自己去改。

    祝英齐哪里不喜欢,他简直喜欢极了,当即就将手里的粗布一扔,于庭院中挥舞起来,越动,越觉得趁手。

    好枪!

    男人对武器的喜欢,就跟女人对饰品一样,天生骨子里的。

    祝老爷从里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自家不成器的七儿子靠在一边的廊柱上,八儿子则挥舞着一柄银枪,熠熠生辉,一看就是好东西。

    亏你还记得你兄弟!

    居然还知道回家!

    瞧瞧你这样子,站都站不稳,像什么样子!

    来自老父亲的吐槽三连,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自觉有些疼,立刻岔开话题:这枪我打了足足有七天七夜,饿得都瘦了,父亲,我饿了。

    饿?怎么不饿死你算了!

    饿当然是饿不死的,祝夫人还没睡呢,怎么舍得儿子挨饿。

    吃完饭,祝英齐已经不再舞枪了,不知从哪摸了块细软布,正搁灯下擦拭枪头呢。

    这枪可有名字?

    谭昭摇头:它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满月呢,怎么可能有名字,你是它的主人,看着取呗。

    这描述,可以,很七哥。

    这名字,可以七哥来取吗?

    谭昭复杂地看了人一眼:你确定?

    祝英齐点了点头:嗯,我想它也是这么想的。

    系统:哎,少年涉世未深啊。

    谭昭想了想,一定要一雪前耻,他取名能力怎么了,不挺好的嘛,这枪的材料严格意义上是书圣爸爸送的,所以就叫它

    系统:书圣枪?

    [恕我说句实话,你这取名烂得平平无奇。]

    饮冰,怎么样?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谭昭忽然就想起了这么一句话。

    好名字。

    这就是应下了。

    第二日,祝英齐背负行囊远行,只一柄饮冰抢傍身,他告别亲人,犹带着热泪,毅然前行,奔赴自己人生的那场盛会。

    其实祝老爷原本想强压着八子成了亲再走的,但最后还是没有成行,没的耽误人家女儿家。

    你这臭小子,你弟弟都比你有出息,听说连贺家的小儿子都上书院读书去了,你以后准备怎么着啊?我这张老脸啊,都让你给丢尽了。祝老爷恨铁不成钢啊,这可是亲儿子,还能离咋地。

    谭昭摸了摸鼻子,小声道:确实,有那么点想法。

    祝老爷听罢,这词儿从七儿子嘴里蹦出来,实在是新鲜呐,他立刻便道:什么想法?

    回去再告诉您吧。

    也行,反正这二十来年也多来了,不差这一时半刻。

    但事儿就非常赶巧了,塑料父子俩刚坐着车回到府中,外头就有人来报,说是县令大人有急召。

    既然是公事,父子谈心什么时候都成,祝老爷连衣服都没换,就带着护卫急匆匆离开了。

    谭昭呆在家中,百无聊赖,就又兴起了酿酒的兴趣。

    这会儿已经开了春,新鲜东西自然多了许多,很多蔬果他都没见过,他去厨房溜达了一圈,就顺了些东西回来。

    酿酒的工具是现成的,谭昭双手一翻,一匣子带着冰霜的果子出现在他手中。

    这东西还是风狸送他的,也不知道小祖宗从哪衔来的,天然带着冰霜,里头的果肉却非常爽口,吃下肚还给人一种熨帖饱腹的感觉。

    放个两枚足矣。

    放了冰霜果的酒,天然就带上了一丝冰凉,非常适合夏天喝,谭昭将酒坛封好,埋藏在树下,准备埋了十年再来取这冰酒喝。

    系统:十年,怕不是你骨灰都消弭了?

    第132章 玄不改非(二十九)

    上虞城虽是富庶之地,算不得大, 军备力量也一般, 因其地理位置, 极少有人会将目光放在小小的上虞城上。

    可这人呐,总归有眼瞎的。

    谭昭乍闻消息, 脑袋一懵:你再说一遍?

    仆从害怕啊,声音都颤颤幽幽的:七少爷,有、有马匪进了城, 挟持了县令大人和城中的诸位员外老爷, 说、说是要黄金百斤, 才得赎回来!

    第二遍,总归没那么磕磕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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