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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自然要付出代价


知道,叶家这几十年来,一直靠从镇国公府借贷过日子。”

    “总之吃穿住行,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借的,说不定他们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从镇国公府借去的。”

    “本宫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叶家人为什么这么大胆,如此明目张胆的想要搬空镇国公府?”

    “我知道各位大人心里一定会想,叶家之所以那么轻易的从镇国公府把东西搬出去,是因为有镇国公夫人的默许和纵容,所以才养大了他们的胆子,让他们恨不得把整个镇国公府都搬回家里去。”

    “这确实有一定的因素。”

    “然而本宫想要强调的是,就算有镇国公夫人的默许,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做出这种源源不断的、以借的名义、从镇国公府搬东西的行为,都不是什么正常现象。”

    “就比如说各位大人,倘若允许各位借东西,各位难道就真的有这么大的胆子把别人家里搬空吗?”

    “肯定没有。”

    “因为借东西是要还的。”

    “什么叫借?”

    “借就是暂时拿来用一下,而最终要还给主人,这么简单的道理,叶家人会不知道吗?”

    “叶家人肯定不会不知道,但是他们就是敢不计后果,一个劲往自己家里搬东西。”

    “为什么?”

    “这几天,关于镇国公府仗势欺人的流言,在京城各个坊市传得很厉害,相信各位大人都听说了。”

    “本宫当然也听说了。”

    “所以本宫就一直想不明白,叶家人借了镇国公府的东西不还,差点把镇国公府搬空,还敢在外面散布谣言,抹黑镇国公府的名声,这个行为它又是怎么发生的?”

    “叶家人难道他就真的一点都不怕吗?”

    “于是本宫专门研究了关于这方面的律法,然后才发现,如果只从律法的角度来看,叶家人还真不怕。”

    “只要镇国公府堂堂正正找他们还东西,不用任何其他手段,还真不能把叶家人怎么办。”

    “我们的大昭国的律法上,确实规定了欠债还钱,也确实规定了欠债不还,要给予处罚。”

    “然而实际上,我们的律法条款十分模糊。”

    “对于借债不还的认定,既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没有财务价值的认定。”

    “就是说借了一两银子不还,和借了一万两银子不还,在我们的大昭国的律法上,是没有区别体现的。”

    “这样满是漏洞的律法,各位大人觉得不应该讨论吗?”

    “当然本宫也不瞒着各位大人,在镇国公府和叶家的这场纠纷上,哪怕大昭律的界限再模糊,叶家也肯定是要伏法的。”

    “欠了多少东西,该还的还该补的补,还不回来、补不回来,自然要付出代价。”

    “至于原因,想必各位大人都明白。”

    “可如果这件事情是发生在平民百姓之家呢?”

    “如果双方都是百姓,在身份地位差不多对等的情况下,举债的一方就完全可以,不花费过多代价是,就把债务赖掉。”

    “所以本宫认为,这件事情是十分有必要,放在朝会上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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