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渺渺嘿嘿一笑,朝东永元摆了摆手,转身去了洗手间,如昨天一般把被灵体附身的娃娃放了出去,让它继续盯在网红蛋糕店外头。 既然挖肝魔的下一个目标是自己,肯定就会再次出现在这附近,只要耐心够,我就不信等不到你。 另一边,东永元把新鲜磨好的咖啡送上楼,却发现自家老板脸上多了一副眼镜。 戴眼镜了,莫非是要…… “今天不要让任何人上楼打扰我。”季朗把桌上的文件挪到一边,伸手去调整显示器的位置。 “是。”东永元眼睛一亮,忙不迭的应了声,放下咖啡便急匆匆的下楼去了。 人还没完全从楼梯上下去呢,他就先兴奋的喊了起来:“喂,喂喂,你们几个快别干活了。” “怎么了?” “我刚才上楼送咖啡,发现老板戴上眼镜了,而且正在调整电脑显示器的位置,同时吩咐我不要让任何人上去打扰。”东永元道。 北繁三人先是一怔,然后脸上就是一阵狂喜,异口同声道:“老板要开新文?” 老板的眼睛虽然黑眼圈重,红血丝多,但并不近视,他办公室里只有一副防蓝光的眼镜。而他唯一会戴眼镜的情况,只有他需要长时间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脑的时候。在加上调整显示器的动作,就只有开文这一个解释了。 “我去读者群吼一嗓子,让大家准备追更新。”说完,易观便啪啪的用手机打起字来。 他们四个为什么会这么激动? 因为,他们四个全都是季朗的脑残书粉。 要不然就季朗这种糟糕的毒舌性格,四人除了东永元必须成为卧底外,没点美颜滤镜,谁扛得住。 “我去接杯水,要不然一会儿没时间去。”北繁这话一出,四个人全都拿起自己的杯子跑去了茶水间。 别的作者开新文,就算有存稿,通常第一天都只会放一两章,大气点的也就放三四章,之后便是一天更新一点,直到故事完结。但是他们老板,子禾大神,写故事极为与众不同。 别人连载一天一章,他连载一小时三章。 别人写一本十几万字,快的半个月,慢的也要一个月,他写十几万字的,24小时内一定完结。 没来工作室之前,北繁几人一直觉得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后,才一口气发出去的。可来了之后他们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们老板是真正的网文界人形打字机,两只手能码出八只手的效果,时速据不完全统计,高达一万二,且字字珠玑,从不掺水。 手速快就算了,你特么写的是刑侦类,你构思情节的时候不用动脑吗? 同为文字工作者,三位编辑是由衷的嫉妒! 大概二十分钟后,一直盯着手机的易观吼了一声:“出了,出了,第 一 章出来了。” “看看,这次是什么类型的故事。” “挖肝魔?!” 四人不敢置信的盯着网页上季朗刚刚发表的第 一 章故事内容: x市,一位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被发现死在出租屋内,死因是被人活体挖肝。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集了指纹,脚印,查看了24小时内的所有监控,却没有获得任何线索。 一周后,第二位受害者出现了,依旧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依旧是在出租屋里被人挖肝。又过了半个月,第三位受害者出现了,这位受害者幸运的活了下来,却依然少了半块肝脏。一时间满城风雨,人心惶惶,每个人都在问挖肝魔到底是谁? 是我。 我就是挖肝魔…… 看到这里,工作室内的四人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他们都清楚,老板最擅长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来写故事,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写犯罪笔记一般。而读者以罪犯的角度代入进故事,的时候也会更加紧张和刺激。 但是,挖肝魔?不需要后面的故事情节,只是这三个字就已经让人毛骨悚然了。 “这m.LZ19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