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生气,是因为澧朝律法向来以严苛著称,虽然很多条目已经失传或者正误难辨, 但他指出来的这一条经过儒学大家袁庆勘校,几乎是澧朝律法的代表, 绝大多数学子在简要了解各朝代律法之时都会学到该内容。 也就是说, 本条乃是澧律中最没有争议的一条才对, 可是许清元却在旁边明明白白地标注有勘误:盗人牛,赀繇三旬;盗人牛杀之,论以磔刑。 众翰林官彼此对望一眼,谁都没有出声,各自摆好一副看热闹的架势。坐在下面的安郸心道不该,连他都清楚这条律法,许清元作为以律法见长的同年状元,怎么会犯这种错误? 董学士的责问不是上司对下属那种负责、纠正的语气,而是含着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得意,像是好容易抓住她的小辫子,终于有的说头一般。 如果他的态度和缓些,真心教导她,许清元说不定还会给他留几分面子,既然他是冲着她发难而来,她也不必瞻前顾后地替他着想。 “学士大人所言有理,起初,下官也是这般认为的,此条律法已经袁庆勘校,流传甚广,众学士笃信不疑,应当不会出现什么错漏才对。因此下官本想与大人一般,照着自己的印象和记忆放过去,但下官午夜入眠之时,总是觉得不安心,作为勘校书籍的编修,怎么能在没有考据的情况下随意认定书籍语句的正误呢?”许清元的话似乎意有所指,她隐晦地瞥向董学士一眼,见对方面色不善,更加做出十二分的恭敬姿态,上前几步从书摞最下方抽出一本书,拿出里面夹着的信函,双手奉上,“澧朝都城西荫正是现如今的西口府,那里的县志、府志中还留存着一些关于澧朝的典籍故事,为求证此条真伪,下官特意去信西口知府张谷宁,这是张大人的回信。” 张谷宁便是临安郡主的名讳,董大人自然知晓,听到此名后,果然态度大为转换,他有些迟疑地伸手准备接过信函,接信的时候看了一眼许清元,希望对方见好就收,然而许清元却毫无妥协的意思,甚至将信往前又递了递。 即便知道里面的内容很可能会让自己下不来台,但当着众下属的面,总不能露怯。董学士只得打开信封,一目十行地浏览信件。果不其然,临安郡主在信中摘抄了府志中的几篇记录,明显与袁庆勘校的结论对应不上。 信中记载,澧朝有一位小偷盗牛受刑三年后,意外被牛的主人失手打死,当时澧朝官员判牛主人笞刑四十。 既然小偷受刑后还能被人打死,说明他当时根本未受死刑,也就更不可能遭受比死刑更加残酷的磔刑刑罚。 又有另一故事记载,一惯偷因盗牛被处赀繇三旬,在服劳役期间,又去偷盗,后施以劓刑。 可见,单单只是偷盗牛并不会直接被残忍地处以死刑,而仅仅是被罚充苦役而已。袁庆考据之时只是选取了盗牛后杀牛的加重情形做注释,断章取义,导致后人一直将错误的版本奉为圭臬。 袁庆作为儒学大家,众人眼中的权威,原来也会干出这么哗众取宠的事情来。或许其他人会觉得幻灭,但许清元可一点也不惊讶,只要是人就会犯错,他又不是神仙。 眼看对方脸色不好,许清元佯装贴心地想要讲解一番。董学士为保颜面,不得不出声打断她,三言两语将这件事轻轻揭过,只是底气到底不再如方才那般充足,草草看过剩下的内容便离开了。 众人都不是傻子,见此情况自然明白,许清元在与董学士的较量中居然技高一筹,将对方击的节节溃败而去。 许清元泰然自若地坐回座位上,周围十几号翰林官看她的眼神都有了一丝细微的变化。许清元心中却不如表面上那般轻松,对她来说,如果可以平平静静地做官,与上司相安无事地共处,哪怕受几句说教她也绝不会放在心上。可自打她入翰林院的第一天起,董学士明显对她意见颇大,这一番为难打的是浇灭她气焰的算盘。 作为皇帝钦点的状元,她不得不针尖对麦芒般应对董学士的刁难,否则她没面子不要紧,让别人议论皇上识人不明才叫难办。如非如此,谁愿意得罪上司啊,那面临的可是无休无止的穿小鞋。 预见到不太乐观的未来后,许清元有些发愁,但她目前只能以不变应万变,打铁还需自身硬,只要她的工作让对方挑不出错来,穿小鞋就穿吧,反正她本来也不指望一个男人文官中的精英会对她的到来有什么好脸色。 果不其M.LZ19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