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对了,他犯了什么事进去的啊?” “故意伤人好像,说是他去帮一个朋友报仇,然后把人双腿打断了。” “天呐……好可怕啊,那方至现在是做什么的?” “好像是无业游民吧,专业的啃老族,不过他家好像有钱。” “切,金山银山迟早也是要败光的。” 这个方至,林馥馥能印象那么深刻,原因是他追过她。 虽然说林馥馥以前在班级里一直默默无闻,但长得清秀,也不知道怎么的,方至就看上了林馥馥。当时方至坐在最后一排,与林馥馥同组,每次路过林馥馥的位置旁边都会刻意看她一眼。但其实方至追求林馥馥的时候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水花,最多就是小组一起打扫卫生的时候方至偷偷说了一句:“我喜欢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林馥馥当时正在扫地,吓得扔了扫把就跑了。 后来方至又找到机会单独跟林馥馥相处了一次,是高二下学期的一次体育课,林馥馥因为大姨妈肚子痛而请了体育课的假,然后方至体育课中间跑来给林馥馥买了一杯热奶。 那天林馥馥没有收下那杯热奶,而是认真地对方至说:“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方至当下怔了一下,问她:“你喜欢谁?” 林馥馥想了想,对方至说:“一个我放在心里当宝贝的人,所以不想跟你说。” 方至倒也洒脱,没有纠缠什么,转身就走了。 从那以后,方至便再没有说过喜欢林馥馥的话。这一转眼也那么多年过去了。 这顿饭至少要吃一个小时,如果碰上气氛好有人闹腾,两个小时三个小时都有可能。今晚很不幸的,这顿饭已经快接近两个小时了都还没有散场。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今晚这么多年来同学会到场人数最多的一次,不仅是学生,还有以前的各科老师,所以气氛十分不错。 做点小游戏,唱会儿歌,还有聊不完的话,都用来忆青春了。可这顿饭林馥馥却吃得心不在焉,闹哄哄的同学会似乎与她无关,那些所谓的欢乐她似乎都没有体会到过。于是眼睁睁看着时间将近九点,她找个了借口去了卫生间透气,顺便跟莫炀发消息。 林小馥:【同学会好无聊啊。】 一帮人说是这顿饭吃完后要转战去包厢,林馥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了,她现在只祈求赶快散场。本来她都想着中途找个借口离开就好,可今天真是奇了怪了,愣是没有一个人离开的。 莫炀直接回了电话过来,“很无聊?” “嗯啊。” 莫炀笑,“可惜了,我不在。” “你回来了吗?”林馥馥问。 算算时间,他也有可能回来了。她很期待莫炀今天会突然到场,以为他会突然出现给她一个惊喜,可是没有。但林馥馥却没有料到的是,一转身,居然看到方至赫然出现在自己身后,她吓了一跳,心脏差点都要跳出嗓子眼,难免尖叫一声。 那头莫炀紧张道:“怎么了?” 林馥馥刚想说话,就见方至朝自己走近,她下意识是往后退一步,转头问方至:“你要做什么?” 距离近,方至浑身的酒气,让林馥馥忍不住皱眉。 方至个子挺高,身材也挺强壮,大概是包厢里热的原因,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线衫,此时袖子撩起,露出一个大花臂。高中的时候方至就有纹身的,不过那时候他手上的纹身还没有那么多那么密集。 林馥馥也不是一直讨厌这种花臂,事实上莫炀就因为某男士杂志的封面画过假的花臂,看起来荷尔蒙爆棚,十分帅气。 “你就那么嫌弃我吗?”方至说着,又朝林馥馥走近一步,他脸上的神色极其危险,让人害怕。 林馥馥尝试着跟眼前的方至说话:“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认错?我瞎吗?林馥馥,我不瞎。” 林馥馥的背已经抵在了墙上,她无助害怕,“你别过来,我会喊人的,今天同学会,你喝醉了。” 方至闻言一笑,脸上表情令人作呕,他道:“你叫啊,我倒是挺想听你叫一声的。”m.LZ19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