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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林婉越是疼爱自己的儿媳妇。

    想想也挺邪门儿的:在明芳和修远面前,她从不是好脾气的人,可瞧着雁临,那真是刻意找茬都找不到,想有脾气更不可能。

    这又怎么能怪她把雁临当亲生的孩子似的?

    晚间睡下之前,陆修远在书房忙碌,雁临到婴儿床前,端详了心心一阵。

    女儿只有眼睛、脸型像她,其余都随了陆修远。浓密柔韧的头发就不用说随谁了,他是习惯了留寸头而已,发量发质也是一等一的好。

    真正是融合了彼此的小精灵,也真正是恨不得每天从早看到晚的小天使。

    雁临手势轻柔地抱起酣睡着的女儿,亲了亲那粉嫩嫩的小脸儿,在房间里来回转了一阵,才把女儿放回到小床上。

    回到床上,她从床头柜里取出专给女儿专门定制的大相册、记事本。

    公公给他孙女拍照,已经是每日的惯例,除此之外,有时也会捎带着拍下别人,如此一来,十天半个月用完一卷胶卷都算是很节省了。

    但这习惯真好。

    因为有佟福荣那个老熟人,洗照片总是一两天的事儿。照片按照顺序,一张张放入相册,天数少的时候感觉还不明显,积攒一个来月时,就能看出心心明显的变化。

    轮廓眉眼愈发清晰,也就是所谓的一点点在长开。

    看完女儿的照片,和几张公共抓拍的她和女儿,雁临合上相册,摊开记事本,落笔写下今天的事。

    最早写日记的时候,多少抱着些为了女儿做个爱心任务的心理,慢慢的她就不这么想了,而且还会自由发挥:不论是否与女儿有关的事,只要是她想写的,就写下来。

    她是想,横竖自己这份是备用的,女儿要看正经的成长日记,找她爸做的那份就可以。

    不过她也不会忘记本则,到末尾会记下女儿今天的穿戴,以及饮食情况。等到照片洗出来了,就可以找到对应的,逐一添加到记事本里。

    把手边的东西放回到抽屉,雁临躺下去,阖了眼睑,回顾白天里学到的知识,和婆婆所说的人与事。

    陆修远回到房间,先在婴儿床前逗留一阵子,才到大床上躺下,片刻后,惯性地把雁临搂到怀里。

    雁临笑了笑,手臂环住他腰身,“忙完了?”

    “嗯。还以为你睡着了。”陆修远亲了亲她面颊,又吻一吻她的唇,柔声说,“徐东北给心心设计的衣服,穿起来还挺好看的。”

    “嗯。嗯?”雁临睁开眼睛,“比我设计的更好看吗?”

    陆修远撑不住,笑了,“别又犯职业病。”

    “这哪是职业病?快说。”

    “一样好看,你们俩的功底,本来就不相上下。”陆修远说的是心里话。

    “看起来,男性要是喜欢孩子,也特别了解孩子适合什么。”

    “这是一定的。”陆修远宽慰她似的亲一口,“你自个儿还没长大呢,就做了妈妈,先前给心心设计的衣服,肯定孩子气。”

    “……”雁临轻轻踹他一下,“再贬低我的设计能力,我就把你踹下去。”

    陆修远轻声笑起来,展臂熄了床头灯,留着放在地上的一盏小夜灯,随即牢牢捕获她的唇。

    雁临先是不满地咕哝一声,随后便安静亦柔软下来。

    这样清清醒醒、不含情/欲的亲吻,是这一段常有的事。

    要多美好就有多美好。

    他真的是一点点别的心思都没有。雁临有时候真的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该钦佩,还是该庆幸。

    说起来,从怀上心心的那三两天到现在,他们之间再没有过欢爱。

    小一年的时间了。

    她算是身不由己,压根儿没想过。可他居然也一样。

    可能他现在闲下来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女儿的未来吧。

    这样很好。

    遐思间,舌尖纠缠,相互撩拨片刻,仍是雁临先一步败下阵来,轻轻别转脸,平复呼吸的频率。

    陆修远无声地笑着,板过她面容,在她唇上牢牢印下一吻,“临,晚安。”

    “晚安,陆修远。”雁临唇角微微上扬,把脸埋到他颈间,安然阖了眼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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