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上了树就不愿下去了,若不是太阳开始落山,她甚至还能停留下去。 在树上待得时间久了,明窈就不怕了,甚至还能扶着狄霄的肩膀,一点点转身,再跳到另一支枝干上。 索性这树足够粗壮,不然两人在上面动来动去,不定断了哪支。 说好的来山坡上追兔子,最后只乌兰木踩了两只,狄宇打了七八只,这里面还有两只怀着崽儿的母兔,只能就地放生。 狄宇的兔子只留下两只,剩下全被狄霄抢走了。 不等他耍闹,狄霄先问:“我费心带你出来,几只兔子都不愿?” “?”狄宇懵了。 他这一天连两人的影儿都没瞧见,实在想不到这是费了哪门子心。 最后这些兔子全归了狄霄,兔毛被仔细剥下来,等着日后给明窈做兔毛披风,兔子肉先炖后风干,等日后做干粮。 然策马打猎的悠闲日子没过几天,另一件要事迫在眉睫。 “迁徙?”明窈愣住了。 狄霄才从外面回来,打了一只野鸽子和一只野鸡,被送去厨房煲汤了,原本他对汤水一类全然无感,觉得肉类就该整只炖熟大口吃,这些日子被明窈影响的,也习惯用小锅炖煮, “嗯,明天我会召集族人商议迁徙一事,最晚半个月后出发,不然就没法在春耕前抵达东南聚居地了。” 提及春耕,明窈仿佛还有些印象。 狄霄瞧她还是呆呆的,耐心解释了几句:“麦粒要在三月底播种,这边天寒,不适合作物生长,也去东南一带,且今冬牛羊死伤少,草料喂养得足,周围草地采集啃食得差不多了,再留下去,恐伤及根本。” “等到秋收之后还会再迁徙一次,不一定会回这边,除了这边和东南两处,拔都儿部还有另外两处适居处。” 明窈点头,又有些好奇:“是所有部族都要迁徙吗?” 狄霄轻笑:“当然不。” 那些上千上万人口的大部族常年定居,七八年才会举族迁徙一处,而他们所居住的地方全是草原上土壤最肥沃的地带,既不用担心粮食收成,也不用担心冬日大雪。 且他们人多势众,更不怕守不住好地方。 至于那些十几口人的小部族,能找个地方蜗居不被吞并都难,哪里还顾得上土壤好不好,大把粮种撒出去,最后的收成寥寥,全靠草根生存。 也只有像拔都儿部这样的半大不小的部族才会四处迁徙,算得上真正的游牧一族。 但也是因为这种游牧,他们在每处停留的时间都不算长,行踪不定,也不必担心被那些大部族盯上,落得个被吞并被奴役的下场。 物竞天择,强者为尊。 这个道理在哪里都适用,尤其是在尚武慕强的草原上,稀缺的资源,向来都只有强者才能拥有。s 狄霄打了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若哪天草原各部不再提防争抢,说不准就集结几十万勇士,攻上望京,夺了大越辽阔疆域呢。” 可这种团结在一起的情况,只在与大越开战时维持了几年,战争结束,草原联盟瞬间分崩离析。 明窈沉默良久,缓缓点了点头。 狄霄不再深谈,心头一动,抬手在她头上揉了两把:“好了,早些休息吧,明早喝鸡汤,等拔帐的时间定下,我们再说后事。” “好。”明窈应道。 狄霄起身去洗漱,明窈却还坐在原处,她抬眸望着男人宽厚的肩背,不知怎的,忽然有些愤愤不平起来—— 明明拔都儿部也有威武的勇士、勤劳的子民,也有勤勉仁爱的首领,凭什么,拔都儿部就不M.LZ19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