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远忽然想起来。 那夜,卓裳身上那令他熟悉、着迷的甜味是什么了。 是软糖的甜。娇艳的玫瑰蜜香,以及水果在舌尖激起的阵阵酸楚,交织出那青涩的酸甜——她没变,卓裳始终还是那个天真、骄纵的可爱女孩。 变的人是他,他太软弱了,越是喜欢的东西,反而越不敢去要,就连伸出手的勇气也没有。 应远的指尖越过玻璃橱窗。热恋的男人,往往会陷入泛滥的浪漫,哪怕那只是刚开始的单恋——他看着那成堆砌起的糖,突然想起不久前看的童话电影:愚蠢自私的王子因为诅咒变成野兽,玻璃罩里逐渐凋零的玫瑰,是他未曾爱过一个人的心。 他看得出神,彷佛自己正是那头被囚禁的野兽。 店员将包装好的派放在收银台前,“先生?” “还有软糖。”他抬起头,露齿一笑,“请给我一盒。” 比起一束庸俗的玫瑰,几克拉轻浮的宝石,这五颜六色的缤纷糖果,反而更能证明他对卓裳的心意。 他喜欢她,这二十几年来,未曾奢望过地喜欢着她。 就算现在被卓裳拒绝了,他也不会放弃。 因为,他们还是朋友。 有这个借口,他还是能待在离她最近的那个距离——只要,只要她与璞夏哥,有一点点的裂缝,那里,便有他的容身位置。 提着纸袋,应远推开门,外头的阳光依旧绚烂。他知道,他很卑鄙,但利用他来试炼自己爱情的卓裳,难道就不狠毒吗? “裳裳?”应母轻推站在流理台前的她,“发呆呢。妳脸色不太好啊,可怜的孩子,工作很累吧?” 卓裳回过神,“不是啦,太久没吃您的蒸排骨,光闻这味道,我就快流口水了。”她边说,边用力吸吸鼻子,淘气的模样惹得应母心花怒放。 “那以后妳常来,我多煮一点妳喜欢吃的。妳看妳,都瘦成这个样子了,妳妈也真是的,没帮妳补补身子。” 应母兴高采烈地张罗着。梅子蒸排骨、珧柱焖节瓜、芙蓉蛋,砂锅在炉上冒着热烟,还有她最擅长的煲汤。 “远那小子一定又溜去哪里混了,都这个时间还没给我回来。” 听他妈妈叨念的语气,大概会以为应远是个十几岁的高中生吧?卓裳噗哧一笑。 应远是个听话的孩子。 卓裳裳记得,他们家算得上冲突的争执,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应远国小四年级时,他爸爸认为与其继续去画画,不如趁早去补习。当着儿子的面,把所有画册全撕烂,应远赌气离家出走。 那天滂沱大雨,他淋得像落汤鸡似的,站在卓裳房间窗前。她藏匿他整晚,隔天差点把她妈吓晕,房里居然藏了一个男孩子。 他父亲来接他回家,裳裳央求他爸,让应远继续去画室画画。应叔叔冷哼一声,“男孩子喜欢画画,能看吗?” 卓裳裳无邪地睁大眼睛:“不是啦,Uncle,我只是想让应远陪我。”弄得所有大人一愣,裳裳的母亲适时缓颊,说了些绘画有助培养孩子美感之类的漂亮话,他爸才勉强同意让他继续去上画画课。 第二次,是去德国。一发现他是想去念设计时,他父亲气到断了他所有金援。应远自己拿存下来的钱,买机票去德国。 卓裳拐弯抹角想安慰这个朋友,她知道他在那很辛苦,每天算准他有空的时间,用些无聊、琐碎的白烂话找他扯淡。最后父母还是心疼孩子,他父亲飞去德国看他,两人破冰,家庭革命和平收场。 回来后,应远先进入子公司设计部门,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暂时的折衷,很快,这个独生子就会被召回去正式接班。 “Aunt,没关系~我来M.lZ19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