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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针对吕晨和赵思雁的人际关系排查已经进行了一大半,具备明确作案动机的暂时只有何逸一人。

    但在吕晨和赵思雁的同学中,同寝的詹黎值得注意。

    詹黎是本校保研生,本科阶段成绩一直居于头部,但从研一到研二,综合成绩始终远远落后于吕晨这个从外校考来冬邺大学的学生,就连参与的项目,也老是被吕晨压下一头。偏偏吕晨还是个不怎么用功的人,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多,时常做兼职不说,还参加了几乎所有集体活动,是学院里响当当的人物。

    就连家庭情况,吕晨也比詹黎好太多。

    吕晨根本不用为经济发愁,却耗费大量时间去打工,赚来的钱不是买各种“没用”的玩意儿,就是请客吃饭。

    詹黎家贫,本来更应该打工,但一旦打工,成绩更会一落千丈。

    这成了一个死循环。

    明恕不由得想到上个案子里那些天赋不足的人们。

    若说詹黎因为长久以来的嫉妒而希望吕晨去死,甚至将与吕晨关系要好的赵思雁一同杀害,这并非不可能。但问题仍然存在,那就是詹黎有没有能力完成这两次难度极高的杀戮?

    詹黎和何逸类似,都是作案动机相对充足,可作案能力成疑的人。

    明恕敲了敲太阳穴,甩了下头,从固有的思路里跳出来,“对了,何逸提供了一条值得注意的线索。”

    萧遇安刚才一直看着明恕,知道明恕正在飞快思考,问:“什么线索?”

    “何逸说吕晨和赵思雁是女同。从何逸的反应来看,他对这个群体非常厌恶,甚至不相信两位女性为什么能在一起。”明恕说:“如果凶手不是因自身的性缺陷而心理畸变的人,那会不会是和何逸一样,厌恶这个群体?”

    明恕不知何时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又坐到了萧遇安的办公桌上,双手抄在胸前,姿势虽然很随意,但神情非常认真,“厌恶这个群体的原因有很多种,最典型的无非是两种,第一,曾经被女同伤害过,第二,单纯觉得两个女人在一起恶心。这样一来,凶手没有利用被害者的身体发泄就说得通了。面对她们,凶手只有厌恶,而没有欲望。之前我站在性压抑者的角度,认为他摆出那个姿势,是‘欣赏’,是满足他畸变的心理。但如果站在憎恶女同者的角度,ta可能认为那是一种异常丑陋的姿势,ta希望她们的‘丑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萧遇安说:“吕晨和赵思雁的关系核实了吗?”

    明恕摇头,“这只是何逸一个人的说法,她们的同学和室友都没有提到这一点,只说她们关系要好,时常同路。”

    “女生,尤其是女学生,住在一间宿舍,一同上课一同吃饭一同逛街,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不一定就是情侣。”萧遇安说:“何逸以前也并不认为吕晨和赵思雁是一对,是吕晨亲口承认之后,他才相信。假设吕晨和赵思雁确实是情侣,以她们的经济条件,为什么会住在宿舍里?研二,24岁,和两名室友住在一起岂不是很不方便?”

    明恕双手撑在身侧,用力吸了口气,片刻道:“那凶手恐同就很牵强了。吕晨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说出自己和赵思雁是情侣,也许只是想让何逸知难而退。她们不一定真是情侣,即便是,连周围的人都不知道,凶手又怎么知道?啧,复杂了。”

    萧遇安问:“海镜寺查得怎么样?”

    “方远航认为最后见到吕晨赵思雁的那个僧人悟憎有嫌疑。”明恕说:“要说作案时间,海镜寺所有僧人都有,但动机、证据,现在都还没有任何发现。”

    “我有个想法。”萧遇安说:“你可以参考一下。”

    明恕回头,“怎么说得这么客气?你这就是要指导我的意思了吧?”

    萧遇安笑了声,“怕你一头扎进死胡同,先给你套根绳子。”

    “操!”明恕说:“你以为你牵程程呢?”

    程程是萧家以前养的一只狼狗,萧遇安和萧牧庭从外面救回来,就起名产生了分歧,当时萧锦程刚从学校回来,一身烂泥,萧遇安和萧牧庭相视一眼,达成了共识。

    狼狗就跟萧锦程一个程好了,反正萧锦程皮得跟狗一样。

    溜程程是萧家所有男孩子的任务,萧锦程带程程出去就是一通疯跑,萧牧庭喜欢带程程去没人的地方晒太阳,萧遇安每次带程程,都会给程程套好绳子。

    明恕说:“套上绳子就不自由了。”

    萧遇安说:“但是不套它会乱跑,上次萧锦程和它跑进了死胡同,两个都被困住了。”

    从小,萧遇安就是特别有条理的人。

    明恕笑道:“你套吧,我洗耳恭听。”

    就在方远航再次赶去海镜寺,而萧遇安正与明恕开小会时,东城区国富街派出所来了一位神情慌张的男人。

    男人六十多岁,双眼通红,m.LZ19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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