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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样富有争议性的话题抛出来不说,还敢照常播出,说其中没有某些人的点头首肯,打死她也不信。

    纪司予声色平静,悄无声息地调转话题:

    “阿青,我现在很忙。”

    确实很忙,他离开总部两年养精蓄锐,等着斩尽兄长锋芒,已经等了很久。

    他要成为表率,自然每一场会议都不容有失。

    但或许是有某种心思,他起先并没有直说自己在忙什么,而是用了一个女人听来极为敷衍概括的借口。

    沉默半晌,却还是放缓语气,重复了一遍。

    “我现在很忙,戒指的事,以后再说吧。”

    “不,”卓青拒绝他的提议,颇有种今日事今日毕,不毕也得毕的固执,随即再问:“为什么不戴结婚戒指?你明知道那是什么场合。”

    纪司予纠正她错误的逻辑:“阿青,不是我不戴——我的戒指是被你亲手扔掉的,两年前。”

    卓青纤细的手指,缓缓攥紧床单一角,直至皱痕遍布。

    那比她手指阔一圈的白金戒指,此刻仍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

    她咬紧牙关,随即狡辩:“那只是一个戒指,你可以重新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戴上,至少在节目……”

    “可那不是我的戒指了。”

    他可以再花一百万、一千万,去买许许多多,更加昂贵的,华丽的戒指。

    可是那不是他的戒指了,也就失却了婚姻给予他的一切责任与意——

    卓青说:“你骗鬼呢。”

    她见过太多风浪,早已经不是什么被爱情誓言感动的小女孩。

    “现实就是,你在敲打我,用这样的方式,”她说,“我不喜欢的方式。”

    纪司予被她逗笑,蓦地抬眼,看向远方,黄浦江上游船经过,鸣笛声拖长成曲折蜿蜒的音调。

    传到他这,已经像是有气无力的哀歌。

    他好像终于认输了。

    他撑着下巴,抵住栏杆,轻声问:“阿青,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但他其实早也猜到她会说什么。

    却依旧撑着下巴,在那处阳台上站了许久,听了许久。

    他忽而想起,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告诉过阿青,他很喜欢《小王子》的故事,只因为那是他关于童年难得的一点美好回忆。

    ——但他却非常讨厌小王子。

    讨厌先错过再领会,讨厌最后才感叹,“我那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

    【那如果是司予的话,会怎么做呢?】

    病重的母亲,曾拉着他的手问他。

    还好他早就想好答案啦。

    六岁的他坐在病床边,笑嘻嘻的弯着眼睛。

    “我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

    母亲摇头:“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他还是笑,摇头晃脑,坐不安稳。

    “因为我不想后悔呀。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人是知道大道理以后才学会后悔的。

    但他不需要大道理,只需要那朵玫瑰。

    ——“老板,”

    他的助理推开阳台的玻璃门,凑头进来,“大家资料都整理好,会议可以重新开始了。”

    纪司予摆手:“不急。”

    “但是老板……?”

    “去帮我查一查,三台的那个叫简桑的女主持人,”他的话音轻快自如,脸上的表情却森冷,乃至悖戾,“还有,今天剪辑播出的节目是谁点的头——剪得这么好,应该让我请他吃个饭。”

    助理打了个抖。

    垂下头,盯着脚尖,他看见自家老板步履从容地走过身边。

    撂下一句:“今天的会挪到下午,我有事,要回老宅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入v啦!

    天若有情天亦老,买小格的v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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